当哈尔滨变压器出现故障而无相同容量哈尔滨变压器替代,需要临时更换较大容量的哈尔滨变压器时,您可以向当地供电营业厅提出暂换哈尔滨变压器申请。供电营业厅规定,10千伏以下的哈尔滨变压器暂换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,并且必须在原受电地点内替换整台受电哈尔滨变压器,经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。
此外,暂换哈尔滨变压器期间增加容量不收供电贴费,但因为主管部门对大工业企业实行两部制电价,即按照容量和电量两部分来计收电费,而基本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哈尔滨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(即一月中每15分钟或30分钟平均负荷的最大值)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,因此在替换之日起,按替换的哈尔滨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。